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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淮滨县2015年公开招聘5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5/07/29 22:32:12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国家和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户籍要求:全日制专科学历限淮滨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中心(县财政局一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淮滨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报名,并进行信息采集,每科收取考试费用30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纳的考务费。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淮滨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原始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5年8月7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国家从我县统招的淮滨县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5(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时遇有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体检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五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xy.lss.gov.cn/)和淮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bi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7780970;18211777266(办公电话)。

附:1、

     2、

中共淮滨县委组织部         

淮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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