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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5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5/09/16 21:21:45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济编〔2015〕17号)精神,经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现制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济编〔2015〕17号)精神,经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现制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50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其中:市人民医院10名,市第二人民医院5名,市中医院7名,山区镇(王屋、邵原、下冶、大峪、坡头)卫生院28名(实行统一招聘,集中分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卫生计生事业;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可在2015年9月14日8:00至2015年9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济源人事考试网(http://rsks.jiyuan.gov.cn/)进行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报考须知以及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91-6633820(济源市卫计委人事科)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391-6610352(济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缴费。通过应聘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5年9月19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013-020专科及以上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应聘001-007、010-012本科及以上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应聘008、009研究生岗位的,不受比例限制。凡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已缴费人员请于2015年9月20日9:00至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其资格。

  (一)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后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应聘或更改其他岗位,可以打印《济源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定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在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济源市黄河路第二行政区7号楼7414房间)进行。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济源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A4纸张,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6.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应聘研究生岗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5年10月11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应聘人员于2015年10月8日8:00至10月11日9:30期间登录济源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应聘001-007、010-020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应聘008、009研究生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定于2015年10月31日进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领取。

  (三)考试总成绩

  1.应聘研究生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应聘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应聘研究生岗位的,根据面试合格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其他岗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还不能确定名次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根据考核需要,考核对象在考核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如因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八、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济源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二)济源人事考试网(http://rsks.jiyuan.gov.cn/)是此次招聘指定的工作网,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91-6620351(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1-6633881(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简章由济源市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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