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
考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对面试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
(五)签订就业协议
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生档案提交人事部门后,统一审查、体检。审核、体检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
1、按照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本方案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卫生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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