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远县2011年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教师
时间:2011-05-28 17:38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江西省安远县2011年度从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教育事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 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 党的十七界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通过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城乡教育工作均衡发展。二、招聘专业及人数本次计划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6名。其中中学70名,职校6名、小学30名。具体招聘专业和人数如下: (一)招聘初中教师58名,其中:语文18名、数学18名、化学7名、物理7名、历史4名、地理4名;(二)县一中招聘高中教师12名,由县一中自主招聘,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化学1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英语1名、生物2名、音乐1名;(三)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语文15名、数学15名;(四)县职校招聘6名,招聘专业及招聘方案另定。三、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证明)。(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4、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6、报考学历条件: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7、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2、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3、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聘用工作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6月4日。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远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学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可凭学校开具的证明3、资格审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4、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物价局[1990]59号、江西省财政厅赣财综字[1990]5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六、招聘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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