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征收管理
时间:2016-04-13 14:01 来源:未知 作者:kaoshi 点击:次
【典型习题】
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可以自行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E.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选项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期限: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一)纳税年度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责任编辑:admin)
一、纳税地点 < align="center" border="1" bordercolor="#66ccff"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style="WIDTH: 600px" "90%"> | ||
纳税人 | 纳税地点 | |
居民纳税人 | 登记注册地为境内的 | 登记注册地 |
登记注册在境外的 |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 |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 | 汇总 | |
非居民企业 |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 机构场所所在地 |
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的 | 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 | |
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但有无实际联系所得的 |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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