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候聘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建立2016年钦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候聘库。对参加2016年钦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照岗位和考试成绩排序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若有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的,可向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免公共科目笔试,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规定,采取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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